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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水體修復:
水體修復是指水體(河流、湖泊、海洋、濕地等)受到污染或其生態系統的結構受到損傷后,采取物理的、化學的或生物的方法,在利用水生生態系統本身的自適應、自組織、自調節功能的基礎上,重建健康的水生態系統,修復和強化水體環境系統的主要功能(特別是水體自凈功能),并使修復的水體環境系統實現整體協調、自我維持、自我演替的良性循環,使水體恢復到原有的生態功能或減輕污染的過程。
水體修復技術一般可分為水體物理修復技術、水體化學修復技術和水體生物修復技術。目前在研究應用上一般以水體生物和物理修復技術為主,水體化學修復技術為輔。
污染土壤修復:
土壤是各類廢棄物的天然收容所和凈化處理場所,土壤接納污染物,并不表示土壤即受到污染,只有當土壤中收容的各類污染物過多,影響和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,在衛生學上和流行病學上產生了有害的影響,才表明土壤受到了污染。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很多,如工業污泥、垃圾農用、污水灌溉、大氣中污染物沉降,大量使用含重金屬的礦質化肥和農藥等等。
土壤修復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復正常功能的技術措施。在土壤修復行業,已有的土壤修復技術達到一百多種,常用技術也有十多種,大致可分為物理、化學和生物三種方法。